孙运梁
引言
每年司法考试结束之后,就个别题目会出现激烈的异议。但在我看来,除非明显的文字错误,或者有违法条、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错误,司法考试命题中心编制的题目及其答案都是稳妥的,可以做为标准答案来裁量分数。
法学是一种社会科学,不可能像自然科学那么精确,让任何一个人去命题都会出现异议的,最好的状态是异议越少越好。这种状态的形成是需要多种因素的,如出题人的努力程度、考生关注程度、司考辅导教师的反应程度,等等。
古罗马有一句法律谚语:“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很多人不善于解释法律,而是善于批评法律。法律一经制订颁布,就应该有它的权威。与之类似,司法考试试题是命题老师在已有题库题目的基础上精心编制的,大多数题目是有法条、司法解释、立法解释依据的,不存在疑问。但是有些题目由于文字表述、读者个人理解等原因会出现分歧,这也完全正常。如果司法部的题目真像个别人所说的那样“很滥”、“不值得一做”,那我们那么多考生参加司法考试的意义何在?司法考试的权威何在?
如果你是出题人,也完全可以作出一番合理解释。最为关键的是司法部公布的答案与其说“参考答案”,不如说是“标准答案”,直接决定考生分数的得失,特别是对那些处于及格分数线上下的考生,个别题目决定着他能否通过司法考试。如果根据标准答案,甲群体考生可以通过司法考试,而乙群体考生不能通过;根据异议后改变的答案,乙群体考生能通过司法考试,而甲群体考生又不能通过,那么总会有一群考生不会通过。作为一种现象来分析当然无关痛痒,但是具体到某一个考生正好分布在甲或乙群体里,就总会产生让人伤心的事情。
每一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是最终的结果只能有一个,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解析:选C。选项A,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可以是自己所有而在别人占有之下的财物。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不合理的解释。
选项B,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应该解释为销售,不包括购买。
选项C,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凶器一般是指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枪支等。将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应当属于对凶器的扩张解释。
选项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合理解释,不是类推解释。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
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
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
答案解析:选C。选项A,刑法并没有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甲可以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选项B,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如果使用枪支,直接构成抢劫罪。
选项C,为索取债务扣押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拘禁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是结果加重犯,仍然是非法拘禁罪,15岁的人对非法拘禁罪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D,根据刑法第411条的规定,放纵走私罪的主体是海关工作人员,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放纵走私罪。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成立故意犯罪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法行为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害
答案解析:选D。
选项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的,由于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成立正当防卫,而是故意犯罪。
选项B,在财产性违法犯罪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其所取得的财物藏匿至安全场所为止,追捕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选项C,动物被主人唆使侵害他人的,相当于主人手脚的延伸,是主人的犯罪工具,其侵害属于不法侵害。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因为不法侵害是对人的行为的评价。
选项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仍然是不法侵害。因为不法侵害是客观的,不受主观影响。如同精神病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的侵害同样属于不法侵害。
4.甲遭乙追杀,情急之下夺过丙的摩托车骑上就跑,丙被摔骨折。乙开车继续追杀,甲为逃命飞身跳下疾驶的摩托车奔入树林,丙一万元的摩托车被毁。关于甲行为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防卫
B.属于紧急避险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解析:选B。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造成他人伤害、财物毁损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紧急避险。
5.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
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
答案解析:选B。乙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并不足以阻止甲停止犯罪。甲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6.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B.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
C.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教唆犯
D.有的教唆犯是主犯,但所有的帮助犯都是从犯
答案解析:选D。选项A,甲没有教唆乙抢夺的犯意,不构成抢夺罪的教唆犯。
选项B,教唆犯、实行犯、帮助犯、组织犯,是根据犯罪分工的不同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同一人在同一案件中,既可以有实行行为也可以有帮助、教唆行为,所以说“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是错误的。
选项C,根据我国刑法,吸食、注射毒品不成立犯罪,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教唆他人吸毒罪。
选项D,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可以是主犯。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7.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答案解析:选C。甲乙共谋行抢,表明甲乙有抢劫或者抢夺的意图。乙抢夺,甲知情并使用暴力排除丙的追赶,构成转化型抢劫。所以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8.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
A.甲绑架并伤害被绑架人致其残疾的
B.乙杀死人质后隐瞒事实真相向人质亲友勒索赎金10万元的
C.丙绑架人质后害怕罪行败露杀人灭口的
D.丁控制人质时因捆绑太紧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的
答案解析:选A。选项A,刑法第239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甲绑架并致使被绑架人残疾的,不能判处死刑。
9.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
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不必考虑
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
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答案解析:选C。选项A,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甲判处罚金并处没收财产是错误的。
选项B,根据刑法第59条,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法院只考虑乙的未成年子女,不考虑成年家属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只要是乙扶养的家属都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选项C,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选项的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D,根据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据此,必须经债权人请求,才能偿还。
10.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0年8月30日至1997年8月29日止。甲于1995年5月20日被假释,于1996年8月25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
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年3月25日刑满释放,2007年3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
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2006年4月20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期自1995年5月15日至1998年5 月14日。丁于1998年5月15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
答案解析:选B。选项A,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前罪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不构成累犯。另外,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也不符合累犯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的条件。
选项B,符合累犯的构成条件,属于累犯。
选项C,危害国家安全罪构成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隔时间的限制,丙构成特殊累犯,即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
选项D,丁的前罪是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不符合累犯前后两罪故意犯罪的条件,不构成累犯。
1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
答案解析:选A。选项A,15周岁的人携带凶器抢夺的,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是3万元,加上17周岁时抢劫数额2万元,共5万元。
选项B,将受贿的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仍然属于受贿数额。乙的犯罪数额是15万元。
选项C,丙的两次诈骗都达到了诈骗罪的数额要求,犯罪数额是18万元,不是6万元。
选项D,丁只构成盗窃罪,事后销赃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所以丁的盗窃数额是1万元。
1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
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
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
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
答案解析:选B。选项A,甲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前罪刑罚没有执行完毕,不构成累犯。该选项说法正确。
选项B,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假释的。该选项说法错误。应选。
选项C、D,不存在假释的禁止条件,可以假释。
13.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解析:选B。黄某为外国间谍提供我国的机密资料,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黄某又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14.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
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
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
答案解析:选B。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实施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以侵犯著作权定罪。
15.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侦查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二楼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一楼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诈骗罪未遂
B.保险诈骗罪既遂
C.保险诈骗罪预备
D.合同诈骗罪
答案解析:选A。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构成保险诈骗罪。由于甲着手理赔之后,已经处于侦查机关和保险公司的控制之下,不会得逞,所以是未遂。易言之,保险诈骗被识破,公安机关、保险公司为取证向甲“理赔”20万,交付与欺骗没有因果关系,应属于“保险诈骗罪未遂”。
16.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答案解析:选D。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构成赌博罪。抢劫赌资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甲在抢劫行为完成后,杀人灭口,构成故意杀人罪。三罪应当数罪并罚。
17.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故意伤害罪、盗窃罪
B.故意伤害罪、抢劫罪
C.故意伤害罪、抢夺罪
D.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答案解析:选D。甲对乙使用暴力,将乙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甲将乙的手机夺过来,然后扔掉,是为了阻止乙报警,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有故意毁坏的故意,所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8.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诈骗罪
B.职务侵占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答案解析:选C。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认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此处“经手”是指获取财物时财物不在他人经管或监管之下。在本案中,窃取发生在他人密切监管之下,所以不属于利用经手便利的窃取,应是盗窃罪。
19.甲、乙、丙、丁共谋诱骗黄某参赌。四人先约黄某到酒店吃饭,甲借机将安眠药放入黄某酒中,想在打牌时趁黄某不清醒合伙赢黄某的钱。但因甲投放的药品剂量偏大,饭后刚开牌局黄某就沉沉睡去,四人趁机将黄某的钱包掏空后离去。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何罪?
A.赌博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答案解析:选B。行为人给被害人投放安眠药,使其不知反抗,然后获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0.何经理为了销售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安排公司监事刘某在与某市立医院联系销售业务过程中,按销售金额25%的比例给医院四位正、副院长回扣共计25万余元。本案中,该公司提供回扣的行为构成何罪?
A.行贿罪
B.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C.单位行贿罪
D.对单位行贿罪
答案解析:选C。根据刑法第393条的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构成单位行贿罪。市立医院的正副院长是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该公司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B.丙不构成犯罪,因为客观上没能为甲提供实质的帮助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答案解析:选CD。甲为盗窃,请丙为其提供帮助,二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丙是帮助犯。尽管甲没有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但是甲与丙已经形成共同盗窃的故意,丙的帮助行为对甲实行盗窃产生了作用力,二人是共犯。所以选项CD正确,选项B错误。入户盗窃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选项A错误。
52.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构成故意杀人中止
B.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C.甲的行为具有导致乙死亡的危险,应当成立犯罪
D.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选BC。甲欲射杀乙,由于乙穿着防弹背心,没有受到伤害,甲杀人未得逞,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53.关于自首中的"如实供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
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
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
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答案解析:选AD。选项A,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据此,甲如实交代了杀人行为,只是未说明凶器藏匿地点,已经如实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选项B,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据此,乙对伤害行为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成立自首。
选项C,丙交代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贪污罪行,成立自首。
选项D,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丁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不能认定为自首。
54.关于刑事责任的追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乙采取欺骗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1,000万元,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了应纳税款。即便乙拒绝缴纳滞纳金,也不应当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C.丙明知赵某实施高利转贷行为获利200万元,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D.丁组织多名男性卖淫,由于《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并未限定组织卖淫罪中的被组织者是妇女,对丁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选CD。选项A,根据《刑法修正案七》,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选项B,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如果乙拒绝缴纳滞纳金,是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
选项C,高利转贷罪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根据刑法第191条,明知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而为其提供资金帐户的构成洗钱罪。
选项D,随着时代的变迁,应当对卖淫进行扩大解释,只要是主体为了获取金钱向不特定的对方出卖肉体的行为,就是卖淫。所以组织男性卖淫,也成立组织卖淫罪。
55.1980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选ABD。根据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刑法第89条,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张某1980年强奸妇女,是普通犯,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5年,到1995年初不再追诉。张某1980年故意杀人,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追诉时效是20年,到2000年初不再追诉。但是张某在1996年又犯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20年的追诉时效从1996年重新计算,到2016年不再追诉。张某1996年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5年,到2001年不再追诉。
两案在2007年初被发现,强奸罪、交通肇事罪已过追诉时效,只有故意杀人罪还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56.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解析:选BC。村办酒厂在生产销售的散酒中掺入有毒物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刘某明知酒中掺有有毒物质,仍然购进出售,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致使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目失明,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根据刑法第144条、第141条的规定,“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选项C正确。
村办酒厂和刘某没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同故意和行为,属于卖方和买方构成的对合犯,不构成共同犯罪。选项D错误。
57.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A.甲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B.乙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C.丙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进出口许可证
D.丁复制、发行盗版的《国家计算机考试大纲》
答案解析:选AC。选项A,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选项B,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组织传销罪,而不是非法经营罪。
选项C,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选项D,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的,构成侵犯侵犯著作权罪。
58.下列哪些情形可以成立抢劫致人死亡?
A.甲冬日深夜抢劫王某财物,为压制王某的反抗将其刺成重伤并取财后离去。三小时后,王某被冻死
B.乙抢劫妇女高某财物,路人曾某上前制止,乙用自制火药枪将曾某打死
C.丙和贺某共同抢劫严某财物,严某边呼救边激烈反抗。丙拔刀刺向严某,严某躲闪,丙将同伙贺某刺死
D.丁盗窃邱某家财物准备驾车离开时被邱某发现,邱某站在车前阻止丁离开,丁开车将邱某撞死后逃跑
答案解析:选ABCD。抢劫致人死亡,不仅包括使用暴力过失致人死亡,而且也包括为劫取他人财物而当场故意杀死他人。
选项A,甲为劫取财物将王某刺成重伤,王某被冻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
选项B,乙在抢劫过程中为排除障碍,将前来制止的路人打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
选项C,丙在抢劫过程中,过失将同伙刺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
选项D,丁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撞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情形。
59.欣欣在高某的金店选购了一条项链,高某趁欣欣接电话之际,将为其进行礼品包装的项链调换成款式相同的劣等品(两条项链差价约3,000元)。欣欣回家后很快发现项链被“调包”,即返回该店要求退还,高某以发票与实物不符为由拒不退换。关于高某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诈骗罪
C.构成侵占罪
D.不构成犯罪,属民事纠纷
答案解析:选BCD。高某用劣等品调换顾客选购的项链,是调包行为,构成盗窃罪。
60.甲向乙行贿五万元,乙收下后顺手藏于自家沙发垫下,匆忙外出办事。当晚,丙潜入乙家盗走该五万元。事后查明,该现金全部为假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用假币行贿,其行为成立行贿罪未遂,是实行终了的未遂
B.丙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合法财产,不构成盗窃罪
C.乙虽然收受假币,但其行为仍构成受贿罪
D.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答案解析:选CD。选项A,甲向乙行贿,乙收下,甲构成行贿罪既遂。
选项B、D,丙入室盗窃,虽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不知所盗物品是假币,但是仍然侵犯了乙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选项C,乙收受了财物,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不知收受的是假币,但是其仍然构成受贿罪。
61.甲发现某银行的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HD"开头的假币,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6,000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使用假币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解析:选AC。甲将假币纳入流通和兑换领域,构成使用假币罪。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甲盗窃别人的借记卡而使用,构成盗窃罪。
62.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包庇罪?
A.甲帮助强奸罪犯毁灭证据
B.乙(乘车人)在交通肇事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C.丙明知实施杀人、放火犯罪行为是恐怖组织所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
D.丁系歌舞厅老板,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违法行为时为违法者通风报信,情节严重
答案解析:选CD。选项A,根据刑法第307条,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的,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
选项B,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选项C,根据刑法310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选项D,根据刑法第362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包庇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63.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解析:选CD。甲抢劫行为完成后,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乙收受甲抢劫来的出租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64.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系某国企总经理之妻,甲让其夫借故辞退企业财务主管,而以好友陈某取而代之,陈某赠甲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甲构成犯罪
B.乙系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李某办理了公司登记,收取李某10万元。乙构成犯罪
C.丙系某国家机关官员之子,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5万元。丙构成犯罪
D.丁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丁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与丁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丁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选ABC。选项A,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甲构成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受贿罪。
选项B,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乙构成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选项C,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丙构成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受贿罪。
选项D,丁在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退休后收受他人财物,在职时没有事先约定,也不是退休后利用先前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65.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警察)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曾是好友,在对陈某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故意对其放任不管,导致陈某逃匿,司法机关无法对其追诉。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法官)为报复被告人赵某对自己的出言不逊,故意在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加大赵某对被害人的赔偿数额,致使赵某多付10万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鉴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钱财后,将被害人的伤情由重伤改为轻伤,导致盛某轻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丁(法官)为打击被告人程某,将对程某不起诉的理由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为"可以免除刑罚"。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答案解析:选ACD。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之(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都属于以徇私枉法罪立案的情形。
选项A,甲是警察,徇情枉法,对采取强制措施的陈某放任不管,导致其脱离司法机关侦控,构成徇私枉法罪。
选项B,乙是法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
选项C,根据刑法第305条,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鉴定人不是司法工作人员,所以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选项D,丁是法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构成徇私枉法罪。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一)
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
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必须付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还,但甲并不相信。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毁。请回答91-94题。
91.关于甲从公司提出公款20万元并将其中一部分行贿给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构成贪污罪,数额是20万元;行贿罪与贪污罪之间是牵连关系,不再单独定罪
B.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5万元,行贿15万元
C.甲构成贪污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贪污数额是20万元,行贿15万元
D.甲对乙说过要"去把公司钱款补上",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是20万元,再与行贿罪并罚
答案解析:选ABD。甲是国有企业出纳,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构成贪污罪,数额是20万元。甲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司领导行贿,构成行贿罪,行贿数额是15万元。
92.关于乙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受贿罪既遂
B.乙构成受贿罪中止
C.乙犯罪以后上交赃物的行为,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D.乙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选ABC。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乙收受甲委托别人转交的钱款之后,报告了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不构成受贿罪。
93.关于丙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构成受贿罪共犯
B.丙构成介绍贿赂罪
C.丙构成行贿罪共犯
D.丙没有实行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解析:选C。丙明知甲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领导行贿,为其转交行贿款,构成行贿罪的共犯。
94.关于甲得知财务部主任由他人担任后实施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只构成放火罪
B.甲索要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C.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想象竞合犯
D.甲的行为是敲诈勒索罪与放火罪的吸收犯
答案解析:选ABCD。甲向乙索要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将行贿一事告到检察院,构成敲诈勒索罪。甲携带汽油到乙办公室纵火的行为,构成放火罪。二罪应当数罪并罚,选项ABCD都错误。
附: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刑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
二、(本题22分)
案情: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过夜。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开车回家。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说道:“快住手,不然我报警了!”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
甲不知密码打不开保险柜,翻箱倒柜只找到了丙的一张储蓄卡及身份证。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交乙保管,声称系从丙处所借。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发现柜内并无钱款。乙未与甲商量,通过丙的身份证号码试出储蓄卡密码,到商场刷卡购买了一件价值两万元的皮衣。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请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上述案件中甲、乙的各种行为和相关事实、情节进行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关于甲的行为定性
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过程中,因罪行败露而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成立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
甲的杀人、抢劫行为,都与乙无关,甲乙之间没有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不成立共犯;甲将丙的储蓄卡和身份证给乙,不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甲两天后回到丙家,打开保险柜试图窃取丙的钱财的行为,属于抢劫罪中取财行为的一部分,不单独构成盗窃罪。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只有在案发后没有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才能成立自首。本案中,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再归案的,即便如实供述也不能成立自首。
2、关于乙的行为定性
乙事先的提议甲并未接受,当时没有达成合意,二人没有共同犯罪故意。甲的抢劫行为属于临时起意,系单独犯罪,不能认为乙的行为构成教唆犯。乙不成立教唆犯,当然就不能对乙的行为适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在甲实施抢劫行为之时,乙已经离开现场,与甲之间没有共犯关系,乙没有帮助故意,也缺乏帮助行为,不成立帮助犯。
甲套问乙打开保险柜的方法,将丙的储蓄卡、身份证交乙保管时,均未告知乙实情,乙缺乏传授犯罪方法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故意。乙去商场购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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