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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分类与救济
点击量:   2007-08-14   【 】   【打印】   【关闭

2007年系统强化班民法授课提纲(节选)

——民事权利的分类与救济

张翔

 

一、人身权与财产权

1、人身权与财产权的鉴别

要点:侵权中的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的区分

侵害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非财产责任

      侵害财产权——财产损害赔偿——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意见4

人格象征意义物品——

l          对象承载重大感情寄托且有人格象征意义

l          因侵权而致永久性毁损、灭失,具有不可逆转性

200347.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1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向广告公司交涉。该案应如何处理?

  A.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

  B.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

  C.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

D.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名誉

2、人格权与身份权的鉴别(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含义区分: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人的社会、家庭地位的权利

人格权的范围——生命、健康、身体权;姓名、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身份权的范围——家庭身份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部分

要点:荣誉权——人格权(20052006大纲)

3、人格权之间的鉴别

要点1、肖像权【精赔解释1

  (1)未经权利人同意而使用

  (2)营利目的

考点:与版权、隐私利益的关系

200462.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

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200519】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

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

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

要点2、名誉权与隐私利益

1)名誉权侵权形态

    A、侮辱:书面、口头、暴力性的人身攻击

    B、诽谤: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

     2)隐私利益

       A、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精赔解释1

     B、纳入名誉权保护【名誉权解答7

20004、】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

4、精神损害赔偿的程序规则

1)不予受理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一)受害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精赔解释5

 (二)在侵权之诉中未提出,侵权诉讼终结后基于同一事实另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赔解释6

 (三)诉由为违约之诉的

 (四)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精赔解释8

2)起诉主体

 (一)受害人

 (二)受害人死亡的,原告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三)死者无配偶、父母、子女的,原告为其它近亲属: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00613.】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能够成立

  B.国土局的诉讼主张成立,副局长及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C.国土局及副局长的诉讼主张成立,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

  D.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1、支配权——范围: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

要点1绝对权、对世权——权利人特定;义务人不特定

要点2排他性

2、请求权——针对他人的“行为”

要点1权利人特定;义务人特定——含义:相对权、对人权

要点2债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区分——关键:请求的标的上,有无请求人“物权”的存在

要点3债权请求权的相容性(债权的平等性,不排他性)

3、抗辩权——针对“有效”的请求权而言

要点:区分“抗辩”与“否认”——提出新的抗辩事实;还是否认对方的请求权基础

4、形成权

——含义:单方表示,决定特定法律关系的命运

——范围:诸如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拒绝权、决定权、选择权,等等

要点1“单方决定权”——单方意思表示

要点2决定“自己与他人”(而非“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命运——排除:债权人的撤销权(0558

要点3形成权的行使—— 1)“产生”——“行使”——“形成权的后果”

                         2)行使方式:法律有要求——诉讼、仲裁;无要求——单方通知

3)形式期间:除斥期间,不变期间

200558】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原权与救济权

1、 原权

——含义:合法事实引起的权利

——范围(人格权、物权、合同债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2、救济权

——含义:责任请求权

——范围(侵权责任请求权、违约责任请求权、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

    要点: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请求权性质

【问】诉讼时效制度中,“知道权利被侵害”与“持续不行使权利”中的“权利”,含义是否相同?

3、权利的救济方式

(1)         公力救济

(2)         自力救济(自卫、自助)

要点:自力救济的条件  1、权利受到侵害

                      2、强制侵害人的人身、财产

                      3、情况紧急,别无选择

                      4、尽快纳入公力救济途径

200216.】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20056】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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