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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司法考试于19日开考 须持三证参考
点击量:   2009-09-14   【 】   【打印】   【关闭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于本月19日、20日举行。今年的司法考试实行准考证主、副双证参考制度,考生须持报名时发放的准考证主证、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的副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如有上述三证遗失的,准考证主证请到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申请重新打印,副证可在网上下载后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截止9月20日下午14时),身份证遗失者请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打印附有本人相片且加盖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如有疑问,请致电0731-85409819与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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