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进入沈阳法源万国教育培训学校(即北京万国沈阳分校)学习!当您报名参加我校培训时,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本《学员须知》中的一切条款。本《学员须知》视为您与我校达成了共识。
为了使大家能够愉快的学习,请您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如下条款:
一、报名程序
1、报名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n+1张(n为所报课程数);
2、认真阅读《学员须知》;
3、通过《招生简章》或者询问前台咨询员,了解有关培训班的情况;
4、查明所报班次,填写《报名登记卡》后交至报名处;
5、各班级学费已包含报名费,08学年沈阳万国不再单独收取;
6、到收款处缴纳学费后,领取《听课证》或《报名凭证》及相关资料;
特别提醒:请在《报名登记卡》上填写您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请注意保存《听课证》及《报名凭证》,遗失不补。另外,为了保证您能够及时收到司考信息,若您在报名表上填的手机号码或Email有所变动,请及时与我校联系。
7、在司法考试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后一周内,向学校递交或邮寄准考证复印件,或发送准考证扫描件至学校shenyang@wanguoschool.net邮箱。
二、报名优惠
详见《2008年沈阳法源万国教育培训学校教学计划》优惠措施。
三、重读规定
1、凡符合免费重读条件者可与沈阳万国学校签订《2008年度免费重读协议书》,享受重读待遇。
2、办理重读手续的学员,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持上一年度所参加相关班次的听课证、本人身份证及与本校签订的重读协议书到我校报名处办理重读手续,缺任一项恕不予办理。
3、办理重读手续的,请将上一年度全部听课证交回报名处销毁。
四、听课证管理
1.学员进行下列行为,必须出示《听课证》;不出示《听课证》的,我校有权拒绝:
(1)进入教室听课;
(2)领取课用资料及其他材料;
(3)办理转、退班手续;
(4)要求开具发票;
(5)享受优惠待遇;
(6)办理免费重读协议;
(7)领取奖学金。
注:任何《听课证》只在本期班内使用,任何学员不得擅自持《听课证》进入其他班次听课。
3.《听课证》只能本人使用。禁止将《听课证》转让给别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注:将《听课证》转让给别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的,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取
消上课资格。购买非法转让的《听课证》的,后果自负。
4.《听课证》丢失后,请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丢失《听课证》的学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沈阳万国报名处办理《听课证》挂失,并经校长同意允许到教室查证(即通过与管班老师一起查证的方式,证明无其他人使用已挂失的听课证听课,方可保留其本人的听课资格),由管班老师出具无其他人使用证明;
(2)确认丢失《听课证》的学员持有校长签字的《听课证丢失证明》进入教室听课,如再丢失,不再办理任何证明。
五、试听与退班
1.每次课三小时,每班第一次课为试听课程,学员若对试听课程不满意,可办理退班。退班可在第二次课正式开课前办理退班手续;第二次课开课后,一律不予退班。
特别提醒:每课时为45分钟,每次课3小时,即4课时,该班次的《课程表》有特殊规定的,按该《课程表》执行。
2.已报班学员要求退班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不提供下列材料的,我校有权拒
绝办理退班手续:
(1)提供《听课证》,未领取《听课证》的,提供《报名凭证》或报名收据;
(2)本人身份证;
(3)代办退班的,须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退班委托书》;
(4)提供已开具的发票;
(5)退班申请材料,经管班老师签字。
3. 退班人或者退班代办人填写《退班登记卡》,经管班负责人、校长签字确认后到沈阳万国报名处办理退班手续。
特别提醒:退班手续,必须在沈阳万国报名处办理。
4.退班时,每一班次扣除50元报名费;
办理退班手续的学员,原本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将被全部取消,已读课程需按《2008年沈阳法源万国教育培训学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标准价格扣除;学员所领取的资料、书籍等若影响二次销售的须按标准价扣除。
5.已交定金预定座位但未交学费的学员应当在开班前一周办理补费手续;逾期不办理补费手续的,万国学校有权取消其预定座位。
6. 已交定金预定座位的学员,在所报阶段开班一周前既没办理退班手续又不办理补费手续的,万国有权拒绝返还其预定座位的定金。
7.预定座位但未交学费学员人可以持《报名名凭证》试听一次课。
六、转班与插班
1.学员不得要求转入人数已满的班次。
2.转班在第一次课结束前,可以要求转入与所报班不同类的班次。
3.转班手续,在沈阳万国报名处办理。
办理转班的学员,应在中断上课之日将《听课证》送交沈阳万国报名处,办理相关手续。若《听课证》始终在学员手中,将不予办理转班。
4.转出与转入的班次学费不同的,转班学员须补全学费差价。
5.学员已领取《听课证》但未听课,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1)每阶段第一次课要求退班的,依退班规定办理;
(2)每阶段第一次课内要求转班的,依试转班规定办理;
(3)每阶段第一次课结束后,不再办理上述手续,但持《听课证》依旧享受各项优惠。
6.插班一律交全费;对于所缺课,发放所缺课时的资料及随堂录音。
7.转班和插班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退班。
七、教务管理
1、尊重授课教师,并服从管班老师的管理。
2、凭听课证领取相应资料;进入教室一律对号入座,座位号标注在听课证上。
3、任何学员进入教室后不得大声喧哗,上课时不能随便讲话,以免影响教师上课、他人听课。
4、学员的手机设置为振动模式,并且不得在教室内接听手机。
5、教室里严禁吸烟、严禁在课桌椅上随便刻写、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6、课程安排如因故临时有变动,则在第一堂课时由上课老师宣布,或在教室管理人员处领取新课表。
7、上课期间学员对上课内容一律不得录音、摄像,工作人员对于违反者有权没收其录音、摄像设备,待该阶段课程结束后返还。
8、禁止学员将具有万国版权的音像制品、内部资料售卖、转借他人,否则,北京万国学校及沈阳法源万国教育培训学校将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
9、我校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更换任课老师。
10、学员不得随便动用教室内的各类设备。由于学员过错造成设备损坏或部件丢失,应照价赔偿。
八、奖学金:
1、凡通过当年司法考试的学员享有50元成功奖学金的奖励。
2、考试成绩为当年度沈阳市第一名的我校学员,可获奖金1000元;考试成绩为当年度全国第一名的我校学员可获奖金3000元(以最高奖励为准,各项奖励不重复发放)。
3、参加免费重读的学员不再享受最高优秀奖和特殊奖学金,但仍可享受50元成功奖学金。
4、凡领取奖学金者,请携带听课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过关证明(成绩单、证书等)复印件和一篇“过关经验及感受”到学校办理。
九、教学反馈和答疑:
为保证教学质量,请认真填写教学反馈表。如果学员在上课期间遇到困难,或者对教室及管理人员有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24小时热线电话:13654977465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一号(怀远门对过金星大厦宾馆三楼) 邮编:110011
咨询及投诉信箱:shenyang@wanguoschool.net
答疑信箱:dayi@wanguoschool.net
注:以上各条款沈阳法源教育培训学校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