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千呼万唤的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终于公布了!对于考生而言,去年大幅提升到22.39%的通过率今年是否会持续?今年的命题会呈现出怎样的趋势?复习中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引起社会巨大反响的《劳动合同法》、许霆案等在司法考试中会怎样体现?这些都是考生们所关注的问题。
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司考的风向标,一直以来都牵动着数十万名考生的心,但是究竟大纲该怎么样去运用,很多考生确未得其法。新大纲发布以后,大家都急着下载或者购买来看,但其实大纲最有价值的部分是考点在增删上是否有什么新的变化。而这种新变化在新大纲上是无法直接看出来的,必须和去年大纲和真题对比以后才能看出来。而绝大部分考生朋友一般不会有去年的大纲。所以获得新大纲有价值信息的简单办法就是阅读一些培训机构对新大纲的解读文字。万国这些年一直在做新大纲的增删册,今年万国法律研究中心已经推出了新的增删册,大家也可以到万国的主页上去下载。
相比07年大纲,08年大纲删除考点467 个,变更考点297 处,新增考点52 个,调整幅度之大堪称历年之最。然而,透过表面纷纷绕绕的增删变化,我们可以发现:大纲的变化对08 年司法考试的实际影响相当有限。
以下分四个方面对08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进行解读说明,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法规变化主导大纲变化。和往年一样,司法考试大纲变化的最大原因在于法规的变化。
这里所说的“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司法考试涉及的各种法律文件。自从去年司法考试结束以来,已经新通过了很多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还有一些法律经过了重大修改,这些法律法规的变化自然反映到2008 年司考大纲中。新增法律方面,诸如《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修订方面,诸如《律师法》、《民事诉讼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做出重点修改;新增司法解释方面,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私法等多个司法解释。08 年司考大纲中具有实质意义的调整主要来自这些法律法规的变化,这在司法制度和法律 业道德、经济法、民事诉讼法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甚至07 年的《物权法》因为在07 年大纲中反映得不够充 ,08 年大纲进一步深化了物权法部 的相关考点。
第二、删除考点影响有限。相比往年,08 司考大纲有相当的瘦身,删除考点达到20%左右,但除了卷一中的科目外,其余学科的删除考点无关痛痒。比如刑法、民法等卷二、卷三的科目共删除考点353 个,占全部删除考点的75.5%以上,看上去给考生减轻了很大的负担,实则这些删除的考点原本都不具有可考性,根本就在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之外。刑法中那些永远不考的罪名、民法中的概念和特征,从来不被聪明的考生放在眼里,所以是否删除影响不大。即使就卷一所删除的114个考点而言,宪法学和司法制度所涉及的42个考点也是从来不考的,值得注意的是法理学、法制史和三国法中所删除的72 个考点。在这72 个考点中,概念特征类从来不考的考点又占了相当一部 ,具有实质意义的考点删除数量相当有限。法理学中的“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法的 类”等,法制史中的“上请和恤刑”、“从重从新”等,国际私法中的“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保理”、“银团贷款”以及国际投资法中的很多考点,所有这些考点的删除真正减轻了考生的负担,遗憾的是这样的删除考点太少了。值得注意的是,08 年司考大纲中最有价值的删除考点体现在国际经济法部 ,其所删除的考点大多是07 年大纲新增的考点,等于回到了06 年大纲的考查范围,背后的原因是第七章由张新娟单独撰写变成了张新娟与主编张丽英合写。
第三、增加考点依然值得关注。司法考试的历史一再证明了新增考点的重要性,对于每年的新增考点怎么重视都不过 。新增考点,最主要的还是集中在卷一的科目中,如法理学中的“法的适用的一般原理”、“归纳推理”、“设证推理”和“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等,宪法中的“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宪法规范的 类”、“宪法效力”、“宪法的修改程序”等,国际私法中的“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国际经济法中的“我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此外,卷二、卷三中的新增考点多数是因为法律的变化,个别理论化考点考查可能性很小。
第四,大纲形式略有新意。今年大纲中的考试说明有两点变化:一是对大纲中界定考查层次的用词“了解”、“理解”和“熟悉”作了解释,可以说是对我们去年呼吁的一个回应;二是特别说明卷四中设置若干选作题,是对去年卷四选作型论述题的一个事后确认,也指明了今年将继续采用选作题的形式。选作题的设置,无疑给了考生更多的选择,降低了考试的风险,增 了考试的信度,对考生而言自然是个福音。无论如何,2008 年司法考试大纲问世了,考生也算吃了定心丸。在此,我们提醒考生:使用大纲时要保持理性的态度,不要被大纲的表面变化所迷惑,不要因为大纲删除了20%的考点而盲目欢喜。面对08 年司考,考生用力的重心依然是传统重点、新增法规和大纲中卷一部 的个别新增考点。
最后,预祝各位考友2008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