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群:基本掌握各部门法的学科体系和历年试题的基本形式,但对司考命题套路下的各类知识归纳没有掌握,或者急需通过相关比较,在突破教材逻辑体系的情况下,纵横比较地把握知识点,深化记忆与理解。
具体表现为:
A.已通读并基本把握教材体系及知识点,需要从法条及案例角度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B.已进入重复性按计划完成教材相关页码的复习阶段
C.熟悉并掌握各制度下的知识点,但没有时间归纳总结,纵横比较
D.已经非常熟悉教材阐述性说明文字,需要在卷四主观题中运用“法言法语”精炼表述和思维
应试串讲阶段是万国学校循序渐进五阶段培训模式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帮助考生分别从重点法条和典型案例两个不同角度充分掌握考点。
一、重点法条串讲角度。顺向浓缩,抓住90%分值的考点。
12000法条→2000考试涉及法条→400必考重点法条
通过各部门法纵向(从历年考过的法条归纳出考点和预测考点)和横向(不同部门法之间相似法条的考点归纳和预测)的考点比较,最大限度地掌握这些重要考点和重要法条,并且能够融会贯通,就抓住了司法考试的规律,抓住了司法考试中90%以上的分值。
删除次重点内容,重点更加突出
删除次重点内容。对于一些辅助理解的内容、大纲上列出但出题可能性不大的内容、考生完全能够通过阅读教材理解和掌握的内容等进行删减。授课的重点进一步集中在了考点上,重点更加突出。
二、典型案例串讲角度
命题思路→逆向解题思路→提高得分能力
典型案例的串讲把主要部门法的知识点编制成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的切入点去串联相关的知识考区,从客观案例题和主观案例题的编题思路及万国总结的一整套答题技巧,指导学员树立与命题思路相对应的逆向解题思路,即从理解“考点如何考”为切入点,掌握答题方法。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思考,深化对考点的理解;同时对各部门法考试题型进行归类和解析,让学员掌握各种命题思路。
三、知识体系和知识点综合串讲角度
体系的完整与知识的串联相结合
法条串讲班打破原有章节的编排,通过考区、考点的划分使相关的知识点从形式上整合在一起。让学生知道这几个知识点是有联系的,是可能放在一起出题的,相关部分中详细讲解,同时在讲解时有意识地和前面的知识点串联一下,这样就从形式上保证了思路的清晰。
强针对性
之所以要串讲,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的考试越来越综合化,每一个题目涉及的知识点都不再是单一的,单纯的记忆无法满足考试的要求,因此就需要老师帮助学员进行归纳整理,并使他们能够将相关的知识点综合运用到考试当中,转化为分数。重视典型例题、注意重点突出、提示考试可能的出题角度、加强与学生的互动交流,紧扣司法考试进行讲解。
考点、法条、相关的司法解释整理综合
让学生能够把分散的法条联系在一起。从这些相关联的法条出发,再引申出其中所涉及到的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更为细化的考点,提高解答综合性较强的题目的能力。
四、法条串讲班更针对多选、任选题
提高多选、任选题答题准确率的关键是对散落在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知识点进行有效地归纳和针对性复习,串讲班恰恰可以做到这一点。通常,多选、任选题考查某个规则或制度,不会考单一法条。例如,一个考查民事权利能力的多选题可能会涉及《民法通则》第9、36、47条,《民通意见》第1条,《继承法》第10、28条和《继承法意见》第45条,这七个法条共同构成了有关民事权利能力的制度,它们分别散落在四个法律文件中。假如考生平时对大量规则和制度未针对性复习,就很难对付多选、任选题。所以,直接针对法条、典型案例及多选和任选题所进行的串讲,是考生最针对考试的复习阶段,也是将教材、法规变薄、读精的必不可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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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串讲模考班 |
业余班 |
7.12---8.24 |
32次+两场全真模考及讲评 |
周六日 |
2780 |